发表时间: 2024-10-17 22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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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—≺ 前言 ≻—●
如果用一个词形容旧西藏,那恐怕想不到比“地狱”更加合适的词语,若是想区分旧西藏和地狱的区别,那便是旧西藏远没有地狱公平。
锯腿、割蛇、挖眼、断手,很难想象,这些被写入法典中的刑罚,竟然距离现在只有73年,为了给藏区所谓的“佛”庆生,不惜生扒活人之皮,生取活人之肠,并砍掉用于祭祀之人的头颅,而这些,都得到了旧西藏政府的支持。
●—≺ 现实中的狮驼岭 ≻—●
“骷髅若岭,骸骨如林。人头发翙成毡片,人皮肉烂作泥尘。人筋缠在树上,千焦晃亮如银。真是个尸山血海,果然腥臭难闻。东边小妖,将活人拿了剐肉;西下泼魔,把人肉鲜煮鲜烹。若非美猴王如此英雄胆,第二个凡夫也进不得他门。”
这是《西游记》一书中对狮驼岭的原文描述,就连孙悟空进入这里,也被眼前的景象“吓了一跌,挣挫不起”,孙悟空无论如何也不会料到,在灵山附近佛祖脚下,竟会出现此等人间炼狱。
然而这不仅仅只是《西游记》中才会出现的事情,解放以前的旧西藏,普通人所面对的恐怖经历便与狮驼岭无异,且在解放军进驻西藏以前,那些可怜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求助,可谓是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,沦为了被“妖魔”肆意宰割的食物。
清王朝建立之后,清廷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辖,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,在1727年,时任皇帝的雍正命令内阁学士僧格、副都统马喇赶赴西藏办理相关事务,其中设立了一个名为“噶廈”的政府机构。
噶廈是西藏地方政府施政的主要机构,拥有一套登记森严的法律制度,讲得好听点叫“法律”,说白了,它就是上层僧侣和达官贵族联合压迫西藏农奴的统治工具。
噶廈政府旧址
噶廈所制定的法典一共有16条,约为1万字,虽然条数不多,但却令本就处于黑暗中的西藏底层百姓生活的更加艰难,就如同掉入了丧失公平的地狱,因为这16条法律,全部都是为了上层“量身定做”。
这个所谓的“法典”将西藏的人群划分出了严格的等级制度,根据法典第七条,人被分为了上中下三等。
上等人指的是贵族、大活佛以及高级官员,中等人是指一般僧俗官员、职位不高的军官以及寺庙和贵族所扶植的农奴主,至于下等人,就是那些被压迫的农奴,值得一提的是,农奴占当时西藏总人口比例的95%以上,也就是说普通人皆为农奴。
旧西藏贵族女子
●—≺ 叫天不应 叫地不灵 ≻—●
噶廈所制定的“法典”对农奴的生命、财产没有丝毫保护,农奴随时都可能被农奴主胡乱安上一个“莫须有”罪名,从而遭到摧残或屠杀。
更令人绝望的是,被迫害的农奴甚至连叫上一声“冤枉”的权利都没有,根据法典第三条规定,农奴向王宫喊冤是一种不成体统的行为,已经触犯了法律,喊冤的农奴会被抓起来遭受酷刑折磨。
根据相关记载,拉萨市曾有一位名为央金拉姆的妇女,她曾经因为反抗“主人”的性侵,从而被打得遍体鳞伤。
可令她没有料到的是,自己反抗性侵的行为竟被视为了“侵犯农奴主利益”,被当地政府抓走,她尝试为自己辩解,结果遭到了更加严厉的惩罚,因为一声“冤枉”,央金拉姆被抓进监狱关了8天,被各种酷刑折磨到死去活来。
在旧西藏,农奴想要翻身无异于痴人说梦,土地所有权掌握在政府、贵族以及寺庙三者手里,这三者也被称之为“三大领主”。
三大领主的经济主要来源于“领主庄园制”,那些农奴要无偿给领主们劳动,挣到的口粮只够填饱肚子。
如果说只是沉重的无偿劳役,农奴最起码还能吃上饭,然而领主自然不会让农奴这般舒服,为了压榨农奴们的剩余价值,领主会制定出各种各样的税。
据不完全统计,仅仅是噶廈政府制定的税就多达200余种,且很多税都不合理,比如说农奴生小孩要交出生税,不梳辫子的女人要交发辫税,下雪要交扫雪税,最离谱的是,就连拉琴、唱歌、养花甚至于打井,也要给高层交税。
如此之多的“苛捐杂税”,农奴们自然是无法承担,只能向上面的人借“高利贷”,保守估计,至少有60%的农奴背负着沉重的高利贷。
旧西藏地方政府的利率为10%到12%,贵族阶层的利率为20%,利率最高的是寺庙,借款利息竟达到了恐怖的30%。
如果还不上钱,这些农奴将会彻底沦为奴隶,成为可供买卖的私人财产,出于以上原因,农奴根本不可能赚到钱,更别提翻身踏入贵族阶级。
●—≺ 比地狱更恐怖 ≻—●
地狱的公平之处在于酷刑只会针对那些生前作恶之人,至于狮驼岭的食人现象也可以理解为妖魔为了填饱肚子,但旧西藏高层对普通人的屠戮却是毫无理由。
在旧西藏的法律中,上等人、中等人的利益不容下等人侵犯,就不说官僚和贵族,哪怕是给他们打工的“狗腿子”农奴主,也可以主宰下等人的生死。
凡是侵犯农奴主利益的普通人,会视情节轻重被处以挖眼、割舍、锯腿、断手等刑罚,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以极为残忍的手段处死。
更加过分的是,哪怕是农奴主侵犯底层人的利益被撞到,哪怕底层人一个字不往外透露,也会被农奴主追究相关“责任”。
据知情农奴控诉,有些农奴主在对农奴的妻女进行侵犯时,如果被农奴撞见,农奴主便会以“侦探主人要事”为名,将农奴的眼睛挖掉。
被挖去眼睛的农奴们
除此之外,如果有哪个农奴敢泄露“主人”的丑事,还会被农奴主割掉舌头,当然了,就算农奴什么事都没有做,只要农奴主不高兴,依然可以随便安个罪名,对其实施各种酷刑取乐。
对于那些没办法按时缴纳租税的人,农奴主可依照相关“法律”,不必通报政府就将其处死,且处死的手段也极尽残忍。
旧西藏有一个名为“溺水”的刑罚,此刑罚不单单只是将人溺死这么简单,农奴主会将为缴纳租税的人装进一个皮带封口,连人带袋一起沉入深水中,人死后再将尸体取出直接成几大块,最后投入河流中冲走,一个活生生的人,就这样落下个死无全尸的下场。
在很多 人看来,“活人祭祀”只存在于秦朝以前的奴隶制社会,然而距现在不过百年的旧西藏,依然存在这一骇人听闻的现象。
据说,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还保存了一封关于活人急死的信件,信中的内容大致如下:为了给某个“佛”念经祝寿,急需湿肠一副、头颅两个、各种血以及人皮一整张。
所谓的“湿肠”,据当地人解释可以理解为活人的肠子,且人皮也必须是从活人身上完整扒下来,至于祭祀品的人选不用多想,肯定不会拿农奴主和所谓的“三大领主”活祭。
●—≺ 小结 ≻—●
随着西藏解放,新中国政府于1959年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,废除了旧西藏不公平的农奴制度,生活在黑暗两百多年的农奴们,终于等来了黎明降临。
现如今的西藏已成为了不少人向往的神圣之地,每年都会有大批游客前往这片神秘的土地洗涤自己的心灵,曾经那个恐怖的旧西藏,彻底成为了过去式。
主要信息源:
1、原文登载于红色文化网2024年4月11日:《无法忘却的记忆——西藏民主改革前百万农奴的苦难生活》
2、原文登载于期刊《炎黄春秋》2024年5月5日:《旧西藏刑事司法体系:农奴一生无法逃脱的桎梏》
3、原文登载于期刊《群文天地》2012年6月25日:《“阳光”普照不到的人们——西藏农奴》
4、原文登载于期刊《炎黄春秋》2024年4月5日:《无法忘却的记忆——西藏民主改革前百万农奴的苦难生活》
5、原文登载于1960年民族出版社《万恶的西藏农奴制度》第106页:《“魔鬼的血嘴”:原西藏地方政府的“法典”》